生日宴会上,沈焕把一大块奶油蛋糕递给我,扬着眉头笑:“你不是喜欢我吗?
吃了这个我就跟你在一起。”
我小心翼翼提醒说我奶油过敏,他笑容更深:“我知道,所以你要么吃,要么滚。”
在场所有人开始起哄,他们赌我不会吃。
结果我吃了,当天晚上便因为严重过敏被送进了急诊。
那天以后,沈焕遵守诺言和我在一起了。
但是宠我的同时,他也不忘在朋友面前肆意羞辱我。
因为我舔了他四年,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恋爱脑。
直到我生日那天,他出去野营出了意外伤了脸,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提出了分手。
他满脸不敢置信地质问我为什么,我面无表情道:“你不像他了。”
凌晨被噩梦惊醒,我摸着滚烫的额头起来找药的时候接到了沈焕打来的电话。
“季知月,我想喝你炖的燕窝了。”
电话那头的声音沙哑慵懒,透着几分醉意。
“快点!”
我还没说话,他便不耐烦的催促了一声,接着就挂了电话。
虽然外面下着暴雨,头疼的厉害,但我还是炖好燕窝开车送了过去。
打开门,客厅里开着灯,一双红色的细跟高跟鞋静静地躺在沙发旁,周围散落着几件衣服一直延伸到房间门口。
我屏住呼吸走了过去,透过虚掩的门看到一男一女赤身纠缠在一起。
暧昧的喘息声一阵接一阵,刺得我耳膜发疼。
男人是沈焕。
女人是他的好“哥们儿”周茹茉。
眼泪瞬间模糊了视线,我咬着颤抖的唇,强行控制住自己的情绪,悄无声息地回到了客厅。
房间里的动静越来越大,在静悄悄的夜里显得尤为清晰。
我捂着耳朵蜷缩在沙发上,只觉得头疼欲裂,汹涌的眼泪几乎将身下的垫子浸湿。
又是这样……和沈焕恋爱两年,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了。
虽然做过心理建设,但每次亲眼看到时,心还是会痛的厉害。
这都是我自找的。
六年前我对沈焕一见钟情。
他是京市有名的花花公子,我给他当了四年的舔狗,才终于有了转正的机会。
不过那个机会是我用半条命换来的。
我至今都还记得医生严肃的跟我说,以后不要再碰奶油了,如果抢救不及时的话,我已经死了。
沈焕觉得我是一个捞女,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恋爱脑舔狗,无论如何我都离不开他,所以总是肆意的羞辱我,践踏我。
可是我不敢表达自己的不满,因为我无论哭的再厉害,也得不到沈焕半分心疼。
他只会像丢垃圾一样随手把我推开,冷冰冰的丢下一句话:“接受不了,那就分手呗。”
一句话足以让我的世界变成黑色,所以我一次又一次的妥协。
沈焕也似乎从中找到了乐趣,之后的日子里,他每次带人回来都会被我碰到。
就算我在自己家里,他也会打电话用各种理由把我叫过来。
看到我满脸泪水时,他总是会露出嘲讽的笑。
仿佛在说,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?